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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报送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的通知
来源:嘉融 时间:2024-05-07 14:56:19浏览次数:2028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良好环境,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请各地发展改革委梳理报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申报将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下进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企业和项目申报、筛选,形成备选企业和项目清单推送至相关金融管理部门、21 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各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决策,从备选企业和项目清单中自主选择对接。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工作时间安排。首批企业和项目申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 22日(周五)上午9 点至10月9日(周一)上午8点。
(二)重点支持领域。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优先支持未上市中小企业。
二、工作流程
科技型企业和项目推荐,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申报、初筛、审核、推送和二次对接等工作。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明确牵头处室,组织骨干力量,做好企业和项目储备工作(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一)组织申报。各地发展改革委做好辖区内政策宣贯工作,组织动员并指导企业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意向对接银行可选 2家。
(二)初审和报送。各地发展改革委做好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和项目初审工作,每个企业最多只申报一个项目。
(三)审核和推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最终备选企业和项目清单。
(四)二次对接。如相关企业无法与其自行填写的意向对接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获取信贷资金等,该信息对全部 21 家全国性银行开放共享。
(五)股权投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收到备选企业和项目清单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开展对接,加大股权投资支持力度。
三、工作要求
附件:
1.浙江省金融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入库条件和标准
2.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3.21 家银行清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9 月18日
附件 1
浙江省金融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
入库条件和标准
附件 2
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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