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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2-03-28 15:16:34浏览次数:56015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公告 》的政策解读
一、期限: 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
二、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 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四、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开具错的需退回。
五、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六、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七、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八、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九、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这绝对是真正的普惠性减免政策!其实,今年小微企业已不止一次迎来“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包”。2022年,减税、退税、免税的政策“组合拳”正发挥财税调解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减税降费”措施展望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退税”措施展望如下:
3月21日,财政部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转移支付财力补助4000亿元,用于地方保障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财政部将单独调拨资金,支持地方切实做好退税资金保障,确保将退税资金及时足额退还给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以上就是国家近期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可以合法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财税压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要好好抓住这次机遇。值得注意的是,税法复杂,很多公司都是小财务不懂国家税法和新的减税政策导致很多企业还在交糊涂税和冤枉税!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合法合规的税筹机构来帮助企业处理复杂的税收业务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同时也能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促进公司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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