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移-嘉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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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移

来源:嘉融 时间:2021-10-20 10:51:14浏览次数:3323次

此业务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现场办理。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离退休人员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转社会化管理,参保单位可持转移材料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移业务。
二、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进入“平谷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下载专区”——选择下载,填写并打印相应报表,一式两份。
2.单位间转移的:
(1)转出:原单位持转出材料到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出业务;
(2)转入:新单位持转入材料到所属区县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入业务。
3.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转社会化管理的:
(1)转出:原单位持转出材料到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出业务;
(2)转入(户籍地为平谷):单位或个人持转入材料到平谷区劳服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入业务。
4.注、吊销单位退休人员转社会化管理的:
(1)转出:注、吊销单位或个人持转出材料到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出业务;
(2)转入(户籍地为平谷):单位或个人持转入材料到平谷区劳服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入业务。
三、办理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2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
3.情况说明2份(包括:转出和转入单位的代码、单位名称、隶属关系、转移原因、需转移的离退休人员情况等信息,同时加盖转出和转入单位公章);
4.《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1)(此表由转出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5.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转社会化管理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同意XXX公司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注、吊销单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工商局注吊销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如退休人员同时为工伤人员,转移时请参见“工伤人员转移”;
2.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的离退休人员转移时,建议先与转出、转入区县沟通后再办理此项业务;
3.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并逐页加盖公章(骑缝章无效),公章要求加盖清晰、完整、无重叠,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须机打或者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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