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

杭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准)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

3.补贴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

4.申请时间和地点


(1)申请时间: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地点: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报”搜索事项名称申报。
政策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4号)

上一篇:杭州公积金最低基数由2280变为2490元

下一篇:灵活就业参保,入职新单位后,需要先办理停保才能办单位参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