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目前杭州“最容易获得补贴政策”的申报项目,“2023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的下发通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备案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只要满足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等“门槛级”条件,就可以进行申报,在杭州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各区县的配套政策可以获得1-3万的补贴资助。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同步开展中(计划单列市宁波除外),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步可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国科小”的企业除了有现金奖励,还享受所得税减免、研发投入奖补、双创载体减租免租等系列政策。
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指的是主导产品 (服务)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能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为贯彻落实“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
杭州区县奖励政策
各区县的认定奖励力度不尽相同,具体以各区县发布内容为准。
上城区 | 拱墅区 | 西湖区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2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滨江区 | 余杭区 | 萧山经开区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10000元 | 30000元 | 10000元 |
临安区 | 临平区 | 钱塘新区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省科小企业认定奖励 | 新政策认定奖励 |
20000元 | 30000元 | 10000元 |
申报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流程
使用政务服务法人网账号,登录“企业研发服务在线”平台(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未注册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请先注册。注册或登录企业账户,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附件材料中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3、加盖公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及税务系统导出的上月(或上季)财务报表,未单独建账研发费用科目还需提供盖章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证明;
4、上年度公司社保参保证明、上月公司社保参保证明(政务服务网导出电子章)等其他材料;
5、其他科技方面资质文件等。
截止日期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用常年受理,全年分两批的方式开展认定,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10月31日。